近日

海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

对第三批(2021年)


(相关资料图)

40所全省中小学

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培育的

项目校进行评估验收

同意40所项目校通过验收

其中35所项目校评定为

“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

应用示范校”

5所项目校评定为

“海南省中小学同步课堂

应用示范校”

据悉,为切实发挥示范校的示范作用,省教育厅对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之后每三年复评一次,合格的保留牌匾,不合格的限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摘牌。

附:

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

二、中小学同步课堂应用示范校

来源:海南日报

审核:符海涛 龙继涛

编辑:符永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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