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椰城交警: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饮酒和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资料图片)
以下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姓名:蒋某健
车牌:海口136408
身份证号:4329011977****5177
酒精检测值:46mg/100ml
姓名:苏某
车牌:海口064532
身份证号:4600061994****4011
酒精检测值:42mg/100ml
姓名:王某文
车牌:海口086778
身份证号:4600281960****6057
酒精检测值:54mg/100ml
姓名:张某
车牌:海口0041433
身份证号:4600301972****0016
酒精检测值:73mg/100ml
姓名:潘某东
车牌:海口876330
身份证号:460200198312280279
酒精检测值:96mg/100ml
编辑: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