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关育兵(教育工作者)

  在支持家庭育儿方面,广东省中山市继前些年推出“妈妈岗”之后,准备优化相关政策,调整设岗的范围,从原来的针对照顾12周岁以下儿童的妈妈,扩大范围到爸爸。或者进一步改为“父母岗”,以促进两性在就业、育儿方面的机会平等,增强整个家庭对育儿的信心。

  妈妈岗,是“由政府鼓励引导、企业等用工主体开发设置,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这种弹性工作、柔性管理的就业方式,很适合已生育女性。“妈妈岗”模式的不断推广,是企业社会责任担当的体现,也彰显出地方对已生育女性再就业的重视和支持。

  然而,对于这种新型就业模式,亦有人直陈其缺陷——可能加深社会对传统性别分工的认同,认为“带孩子只是妈妈的事”,这并不利于实现育儿责任的性别平等。还有人认为,“妈妈岗”的设立无形中增加了企业使用女性员工的用人成本,加剧就业歧视。有数据就显示,女性肩负的家庭责任(特别是生育),成为职场中资方实施性别歧视(录用歧视、同工不同酬及晋升困难)的理由,甚至是女性自身退出就业的重要原因。

  “带孩子主要是妈妈的事”有复杂的社会观念基础和其他制度背景,以此来非难“妈妈岗”的创设,有失公允。但建设抚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两性共同成长,需要强化父亲在抚育孩子中的责任。在“家庭—工作”平衡的公共政策上,避免性别化问题,能更好地促进夫妻双方共同成长。

  改变正在发生。比如,有的地方明确设立育儿假,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鼓励男性休育儿假,要求育儿假男女共休,能让更多男性在育儿中承担责任。政府也可考虑对向雇员提供灵活工作安排的企业,提供更大力度的支持,以弥补其相关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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