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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星月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中办、国办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并公布《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有利于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上述意见尤其是《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公布,对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作出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落地过程中,国家清单是基础和遵循,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地清单。

  落实基本养老服务,需立足于“保基本”。《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已就基本养老服务给出明确释义,回答了服务谁、服务什么、如何服务的问题。各地在制定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及清单时,需严格对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确保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低于国家标准。先答好必答题再完成附加题,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建立合理预期。此外,进一步清晰权责,加强监管,细化服务标准,完善制度规范,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各级政府执行政策时方向明、路径通、走得稳。

  落实基本养老服务,需着眼于“广覆盖”。基本养老服务是否提供到位,评价维度之一是均等化水平。设定和公布阶段性目标,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力求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能便捷、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均等化的重要保障。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才能确保基本养老服务工作有人抓、老年人的事有人管、老年人的困难有人帮。

  落实基本养老服务,需努力实现“可持续”。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并非一成不变,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进行动态调整,是各地在持续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落地中的一道必答题。在这个过程,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强化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配套衔接,有利于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握在老年人手中,是一份信息指引,便于老年人及家庭准确获知相关待遇,实现养老服务“应享尽享”;摆在政府面前,则是一份责任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和机构尽快实现养老服务“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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