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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上午,茂名中院、茂名市检察院、茂名市水务局和高州法院、高州市检察院、高州市水务局、高州水库管理中心、长坡镇政府等部门,在高州水库联合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阿姨,您知道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吗?跟您介绍一下这份环保知识小册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饮用水源,共建生态文明。这是茂名市为保护高州水库而制定的《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您带回去跟家人好好看看。”……活动现场,普法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案例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共同向库区群众派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小册子,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关注环境保护,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高州。

此次活动有效提高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高州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引领作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履行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普法宣传力度,为建设美丽高州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撰文】邱茜 通讯员 黄茵

【作者】 邱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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