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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App 8月8日消息,从湖南省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获悉,8月4日,长沙住建局、长沙市科学技术局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满足科研人员住房需求实施细则》,明确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以企业自持长租房的方式,购置商品住宅用于引进科研人员居住生活;在政府认定的创新平台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可在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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