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项目建设是山东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前提。近年来,山东文化和旅游部门坚持前瞻性谋划,遵循“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发挥好自身职能,主动作为,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与前期运作成本,扎实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期,山东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公布,济南市探索开展的“调查+勘探”考古前置新模式入选。其核心内涵是,对可能埋藏文物遗存的区域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划分三级文物分布区,做到有的放矢,精准考古。相关专家表示,此举不仅能够确保所有遗址和墓地被及时发现,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大大降低了全覆盖勘探需要全部清表的经济成本。

为解决项目建设单位的燃眉之急,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设立市区两级服务企业文物专员,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在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跟进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开工前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进行政策科普、法律宣传、答疑解惑。制定服务企业文物专员工作规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划分职责区域,实行“一对一”项目服务。

济宁市与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立项、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配合的省市两级考古协作机制。协作机制充分依托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人才技术优势,尽可能缩短考古勘探时间,为大项目建设争取时间、赢得主动。

同时,济宁市积极推进考古队伍建设,将济宁市文物保护中心加挂济宁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牌子,新增8个编制用于补充考古专业人才。通过调整和招考等方式,新培养考古勘探领队4人、勘探技术人员5人,济宁市文物考古院取得了在济宁考古勘探单位资格。当地采取省带市、外带内、老带新的方法,持续加强本土考古人才培养,推动一批考古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或独立开展工作,业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为提高审查、审批效率,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专人负责考古前置手续办理工作,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把关,发现问题及时与申报单位对接沟通,指导修改完善,以免因申报材料质量问题被上级部门退件,耽误审批时间。同时,针对时间紧、任务重的重点建设项目,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积极为建设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加以沟通,争取缩短审批时间,如G518快速路改建工程仅用1天时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就给予批复。

6月,山东省委主要负责人调研文物工作时强调,要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加强文物资源管理,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严格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审批程序,各地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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