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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31日消息(记者 蒙健)8月3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海口秀英玖通货运代理部、海口翔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口秀英迅顺仓储服务部,分别被依法予以处罚款10000元。

据介绍,6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丘海大道华信物流城进行检查,在该物流城B区1-2号发现有两台叉车,其中一台型号为FD30黄色叉车正在上货,另一台型号为CPC30红色叉车停放在门口一侧。上述叉车隶属海口秀英玖通货运代理部。执法人员发现,海口秀英玖通货运代理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安全技术档案以及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叉车进行查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经查,海口秀英玖通货运代理部系一户经营范围为货运代理的个体工商户。海口秀英玖通货运代理部于2020年购进上述叉车,购买时上述叉车为二手车,购买之后一直使用进行物流作业。

6月9日,执法人员对南海大道华信物流园进行检查,在该园D区13-16档发现一台型号为CPC橙红色叉车,期间名为周某磊的工人正在操作该叉车装运货物。上述叉车及工人属于海口翔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安全技术档案以及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叉车进行查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经查,海口翔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主营为道路货物运输等项目的公司。该公司使用的叉车系2021年11月16日购进,购进后一直用于物流作业。

7月3日,执法人员对罗牛山汽配城进行检查,在海口秀英迅顺仓储服务部作业区发现一台标示型号为CPC30红色叉车。海口秀英迅顺仓储服务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叉车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检验报告、安全技术档案以及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叉车进行查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口秀英迅顺仓储服务部系一户经营范围为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通用仓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海口秀英迅顺仓储服务部使用的叉车系2015年购进,购进后一直用于物流作业。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上述被查封的四辆叉车没有办理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且没有进行任何检验,没有建立上述叉车的安全技术档案,且叉车司机没有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口秀英玖通货运代理部、海口翔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口秀英迅顺仓储服务部,违反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的违法行为。对此,责令上述三家公司予以改正,并分别予以处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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