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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这笔司法救助金对我们来说,实在太及时了!”近日,当检察官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交给刑事案件被害人林某的家属后,林某的母亲握着检察官的手,表达着感激之情。这是当天黟县检察院发出的第二笔司法救助金,同一天,另一名案件被害人也收到了来自该院的2万元司法救助金。

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近年来,黟县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的雨中打伞作用,向困境中的案件当事人伸出援助之手,用心用情传递司法温度,2020年至今,共救助困难当事人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

应救尽救,确保线索全覆盖。始终将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工作各条线、全过程,认真梳理排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来信来访等各类线索,确保对困难群众的救助线索全覆盖。同时,建立了司法救助线索内部移送审查机制,各业务部门间交流共享各类线索6条,有效落实应救尽救原则。联合联动,凝聚救助最大合力。该院以府检联动为抓手,主动融入国家救助体系大格局,与县妇联、残联、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共同促进多种救助渠道相衔接、多种救助方式综合运用,变“独角戏”为“协奏曲”。聚焦重点,做好特殊人群保护。全面把握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在司法救助中,全面做好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所救助的6名对象均为妇女和未成年人,在救助的同时,聘请心理咨询师为他们开展心理辅导,并适时进行回访,帮助他们走出生活困境,让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可感受、感受到。(操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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