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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4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发布的广告内容中对商品的允诺未表示准确、清楚、明白,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4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6日,根据海南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周智滨信访事项化解稳控工作的函》显示,发现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公众号、“得宝文化”官网上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3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围绕该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4日在公司“得宝文化”官网、公众号上发布其经营的数字藏品广告,广告内容为“1、活动时间:2022年9月5日22:00至2022年9月8日22:00;2、活动规则:活动期间,单一账号买入总额排行(买入总金额-卖出总金额=净买入总额)每日12点及24点在官网公告栏及社群内公布排行情况。”

其中第1名:得宝文化母公司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5%股份+100g金条+iPhone14PM顶配+藏品东方龙*5;第2名:得宝文化母公司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3%股份+50g金条+iPhone14Pro顶配+藏品东方龙*4;第3名:得宝文化母公司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1%股份+20g金条+iPhone14顶配+藏品东方龙*3……等。广告费用为8000元。

经核实,广告内容中“金条”规格为18k,“53度飞天茅台”为度数53度、500ml、近年份、市价3000元左右一瓶的飞天茅台,“品牌金制饰品”为镀金18k。因此,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在官网、公众号上发布的广告内容中对商品的允诺未表示准确、清楚、明白。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我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规定,属违法行为。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责令海南无限领域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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