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六届运动会开幕式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


【资料图】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时速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段

以儋州市体育中心为基点,半径1公里(含)、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段:11月30日8时至12月4日24时。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间段内,禁止除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外的其他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和空飘物释放。

(二)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和安保工作需要,经海南省第六届运动会执行委员会防疫安全部批准后方可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

(三)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相关措施,对违法违规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安全管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儋州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9日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编辑:王彩玉 审核:陈钟鹏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