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送对象

注册地为北京地区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重要数据”参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三条中有关重要数据识别的定义)


(资料图片)

二、报送内容

2022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

三、报送时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

四、报送方式

本市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重要数据处理活动的,应按要求编制《2022年度汽车数据安全管理情况报告》,加盖企业公章,以纸质版+电子版光盘形式报送至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送前请致电联系010-67676912。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依据报送情况,挑选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指导排查有关数据安全风险隐患。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编辑 宋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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