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科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科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格力金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格力金投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格力金投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0股,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根据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12个月内,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格力金投为公司关联方。


(相关资料图)

格力金投的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

科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3,0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科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据此计算,科恒股份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元/股。

本次发行前,科恒股份控股股东为万国江,实际控制人为万国江,其一致行动人为唐芬。本次发行后,格力金投将持有公司63,000,000股股票,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格力金投,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综上,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科恒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庄国春、徐英杰。

科恒股份2022年营业收入为亿元,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亿元,上年同期为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亿元,上年同期为-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万元,同比减少%。

科恒股份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亿元,同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万元,上年同期为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万元,上年同期为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万元,同比减少%。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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