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摊销年限是多久?

开办费摊销年限不短于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在会计处理时应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所以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发生开办费当年的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在以后年度的申报时,应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那么,开办费当月摊销吗?

1、开办费的摊销时从当月开始摊销的。

2、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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