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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先任(职员)

  连日来,不少群众向媒体反映家中遭到广告灯箱、探照灯等强光侵袭,不仅眼睛遭罪,入睡也成了问题。记者调查发现,光污染几乎无处不在,商场广告、景观照明、建筑反光、景区射灯等城市光源的过度照射,对市民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了困扰和伤害。但由于相关规定不完善,光污染治理往往陷入“没法管、没人管”的困局。

  研究表明,光污染可引起视疲劳和视力下降,还可能引起头痛、疲劳,增加压力和焦虑。但公众对光污染的危害认识不足,一些地方对光污染的治理也不够重视。现在城市重视“亮化工程”,少数地方将灯火璀璨的街头当成彰显政绩的形象工程,不顾当地居民感受,到处拉线拉灯,导致城市光污染严重。

  光污染治理还面临其他诸多现实困难。比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相关标准不完善,导致对光污染的认定困难;规划部门及建设部门的工程设计审查及报建程序、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并不包含对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光环境影响的事先评估等,导致源头预防不足。

  光污染不能继续处在环境治理盲区。当然,治理光污染不是对景观照明、玻璃幕墙一熄了之、一拆了之,而是需要科学应对,来一场自上而下的治理行动。

  首先,要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多个城市曾针对照明设施或景观灯管理等出台相关规定,但由于缺少具体统一的认定标准,且无明晰的监管主体、责任划分及处罚手段,光污染存在管理缺位和治理效能不足等问题。去年,新修订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新增防治光污染的内容,针对权责不清、分工不明的盲点予以规定,明确具体处罚条款,确立源头治理的理念,对以法治方式治理光污染作出积极探索。

  其次,可考虑将光污染治理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挂钩,督促地方政府切实采取行动。

  最后,要加强科普宣传,让全社会认识到光污染的危害,让治理光污染成为全民共识。各方合力治理光污染,才能让城市更加美丽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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