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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大连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下称“蜂巢资本”)因拒绝接受大连证监局现场检查,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左广志被出具警示函。

据蜂巢资本官网介绍,公司现已备案管理21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集中于中下游产业。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定位于战略投资、机构投资、专业投资,非财务投资、产业投资。专注于投后管理,为企业带来资金的同时,提供投后资本运作服务。企查查显示,蜂巢资本大股东为蜂巢企业管理咨询(大连)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

中基协数据显示,蜂巢资本成立于2008年7月,注册资本1800万元,管理规模区间为0-5亿元,且公司旗下存在长期处于清算状态基金。左广志曾担任多家公司高管,如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秘、亿达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大连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其于2020年5月加入蜂巢资本。

此前,大连证监局向蜂巢资本下达了现场检查通知书,并派员到公司现场实施检查,但是蜂巢资本拒绝接受现场检查。左广志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负有主要责任。

大连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 号)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蜂巢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左广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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