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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开展“校园招聘月”、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全面推广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教育部明确,高校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确保校园招聘活动有序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作用,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本地相关部门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为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

《通知》要求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安排,其中包括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稳定并适度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发挥国有企业示范作用,办好第四季“国聘行动”等。

《通知》提出要积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挖掘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鼓励扩大地方基层项目规模,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

《通知》同时对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健全就业帮扶机制等方面作出部署。各地各高校要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配合有关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存在就业歧视、招聘欺诈、“培训贷”等问题的用人单位,要纳入招聘“黑名单”并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要重点关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建立帮扶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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