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上海:拟试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财联社8月9日电,上海市科委等七部门印发《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提出,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单位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为国有资产。深化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在明确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权益前提下,试点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试点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单位所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也可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职务科技成果,不纳入赋权范围。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