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PO日报

一家实控人背负大额负债的公司打算闯关科创板!

近期,苏州锦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锦艺新材”)提交了招股说明书,拟于科创板上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除了实控人身负近4亿元债款之外,锦艺新材在其他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锦艺新材在报告期内一直赚不到现金,实控人为公司代付了上千万员工薪酬。公司还因违法排放废水被有关部门罚款10万元。

来源:公司官网

01

赚不到现金

据悉,锦艺新材是一家新材料领域企业,专业从事先进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目前,锦艺新材的主要产品包括电子信息功能材料、导热散热功能材料、涂料功能材料和其他新兴功能材料四大类,其中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主要应用于包括IC载板在内的各级覆铜板,导热散热功能材料主要应用于高导热胶或陶瓷散热基板等。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以下称“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385.28万元、21168.85万元、32517.34万元和20888.3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6.44万元、436.63万元、3318.04万元、2873.40万元、2873.40万元。

虽说公司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一直保持增长,但值得注意的是,锦艺新材在报告期内并没有赚到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数,分别为-3424.64万元、-2490.41万元、-1673.63万元和-2676.72万元。

对此,锦艺新材表示,公司销售收款与采购付款存在时间差。2019年度至2021年度,随着经营活动现金回款情况改善,股权融资对营运资金需求的缓释,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逐步改善。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数规模有所回升,主要系归还实际控制人代垫职工薪酬所致。

横向与同行们对比来看,锦艺新材的毛利率表现较为一般。

公司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分别为42.61%、31.84%、33.21%、30.76%,仅在2019年高出可比公司均值0.58个百分点,其余时间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

02

代付千万薪酬、违法排污

细看锦艺新材申报材料,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代付薪酬、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票据转让、出口发票开具不规范等诸多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

数据显示,2019-2021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锦魁以其个人使用的银行账户为公司代付员工薪酬,金额分别为363.44万元、330.73万元和348.36万元。

也就是说,实控人陈锦魁以个人账户为公司代付薪酬的金额合计1042.53万元,已超千万。

锦艺新材表示,公司此举是为稳定平衡不同工作年限、不同部门员工待遇上的诉求,对薪酬施行保密管理。

目前,公司已根据款项性质对涉及的成本费用进行追溯调整,并对代付薪酬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公司已向陈锦魁归还相关代垫款项,相关薪酬完整纳入财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锦艺新材与控股股东广州锦族存在大额的资金拆借。需要注意的是,广州锦族同时还是实控人陈锦魁的个人独资企业。

从2018年12月开始,基于公司经营周转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锦艺新材向控股股东广州锦族拆入资金,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并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借款利息。

资料显示,锦艺新材合计偿还广州锦族1.17亿元。通过此次资金拆借,计提的800.85万元利息直接进入了实控人陈锦魁的口袋。

另外,重庆锦艺(锦艺新材原控股股东)在2018年通过同一控制下资产重组,将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性资产转让给锦艺新材,此后重庆锦艺未再开展实质性经营。为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重庆锦艺向锦艺新材转让其存量票据合计505.01万元。

上述票据交易属于无真实交易背景的业务。目前,公司与关联方无真实交易的票据转让行为已完成整改。

除了财务内控不规范,公司还因废水排放违法而被处罚款10万元。

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3月31日作出的“碧综罚环字[2021]第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锦艺新材因厂区连通外界公用雨水管网的雨水窨井内废水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7-1996)的相关指标,被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局处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实控人陈锦魁因未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与华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被国家外汇管理局万州中心支局罚款3万元。

03

实控人负债近4亿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锦艺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陈锦魁。陈锦魁直接持有锦艺新材8.76%的股权,通过个人独资的广州锦族持有锦艺新材45.18%的股权,合计通过直接持有及间接持有的方式控制锦艺新材53.94%的股权。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实控人身负大额债务。

资料显示,陈锦魁个人累计的大额负债本金为3.87亿元,该等个人借款主要用于陈锦魁个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对外投资,且与相关债权人通过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条款。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为月息1%,负债到期时间为2025年12月至2028年12月不等。

经IPO日报简单计算,招股书签署于2022年12月末,按最早负债到期时间2025年12月,实控人陈锦魁需要偿还本息金额超5亿。

锦艺新材在申报资料中表示,目前陈锦魁不存在因个人负债而涉及诉讼或借贷纠纷。且距离上述个人负债到期日尚有较长期间,不属于“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但未来不排除上述债务存续期间或债务到期后,实际控制人无法偿还债务而导致相关诉讼或股权纠纷的风险。

在此前的IPO上市案例中,实控人大额负债情况会被证监会予以关注。

例如曾于2022年3月上会的汇成股份,就是实控人背负超3亿元债务闯关科创板。上交所在问询函中多次对其进行追问,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是否具备清偿能力,上述事项是否影响控制权清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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