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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1年1月15日,该公司总经理离职,由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3月29日,董事长不再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截至目前,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缺位时间已超22个月,尚未聘任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不符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并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编辑 罗东骏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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