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北开往上海虹桥的D2288次列车上,上海铁路乘警接列车长反映,7号车厢有男性旅客所持身份证与本人不符。民警立即到场处置。

随后,乘警将男子张某带到餐车询问,查获其是一名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购票、乘坐一等座。

该男子张某称,“以前都是坐飞机头等舱,现在六十几岁还坐二等座太辛苦了。”

他用公司同事的身份证购买了一等座,同时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二等座车票专门用于进站。

铁路警方最终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而违反限高令的行为则将由地方法院处理。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限制高消费人员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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