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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仲裁工作积极发挥仲裁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自觉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中展现仲裁力量。2022年,全省16家仲裁机构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5.2万件,位居全国第四,标的总额达402亿元,位居全国第五。目前,全省仲裁员总数达6690人。

一是完善仲裁服务体系,推动仲裁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引导仲裁机构在县域层面设立分会、工作站等分支机构或业务站点51个,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仲裁服务体系,为县域优化营商环境搭建仲裁服务平台,在解决好传统商事纠纷的同时,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积极推动仲裁服务全流程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2345热线、12348热线等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化仲裁服务。2022年以来,共接受群众咨询近2万余次,成功受理案件2.8万余件,案件标的额达18.85亿元。

二是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积极开展诉源治理。推动仲裁与其他解纷资源的有机融合、有效衔接,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仲裁机构与法院对接沟通,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对接分流渠道,推动完善仲裁+诉讼+调解的民商事多元解纷机制。目前,全省16家仲裁机构均已入驻法院调解平台,2022年以来,共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8千余件,案件标的额达35.26亿元,诉裁衔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是推进仲裁行业协作,不断拓展专业化服务领域。积极推动仲裁机构与金融、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解纷资源的有机融合、有效衔接,建立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旅游纠纷投诉调解中心等专业化仲裁工作平台,培养专业仲裁人员,为民商事纠纷解决提供专业化仲裁服务。2022年以来,办理金融类案件3400余件,标的额113.66亿元;办理知识产权案件600余件,标的额1.6亿元。加强与房地产、建设工程、道路交通、物业等行业协作,将仲裁服务延伸到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等领域。东营仲裁委与交警支队、市保险行业协会部门等协作,以仲裁方式化解道交纠纷,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加快制度创新,助力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建立自贸区仲裁服务机构,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为区内企业解决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民商事争议提供专业化、便利化仲裁服务。青岛仲裁委员会“基于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的商事仲裁新模式”被山东省自贸办确定为山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作为山东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文书集约化送达新模式”获得济南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十大案例。

五是加强仲裁宣传,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各仲裁机构多措并举加强仲裁制度宣传推介,主动联系访问企业,了解企业服务需求,深化“仲裁稳企”“上门送法”、智慧仲裁等措施,不断提高服务精准化,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帮助企业规范合同文本,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2022年以来,仲裁机构常态化开展仲裁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962次。日照、滨州仲裁委员会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更好服务国有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帮助国有企业更好地运用仲裁法律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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