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措施禹州所有居民居家隔离、足不出户

据悉,禹州市《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2号)发布,要求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可疑患者立即报告并规范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药店一律暂停销售退烧药(包括中药、中成药及各类制剂),对购买抗生素的患者实行实名登记。

全市所有村庄(小区)设立哨点、门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外地返禹人员提前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原则上一律劝返。

严格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相互串通,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1月3日晚,禹州市发布2022年第5号通告,要求所有居民居家隔离、足不出户,机动车辆不准上路(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除外),门店及外卖一律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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