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南窑头,一位小伙出去买馒头回来被防疫人员拳打脚踢。不管什么原因,打人很定不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详情吧。

12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接到一起打架警情。经调査,当日中午12时王某在团结南路南窑头社区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工作人员闫某某、彭某某打了王某。事后,闫某某、彭某某向王某真诚道歉并取得谅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安高新分局对闫某某、彭某某分别处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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