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者”
一般情况下,说起这个名词
你首先想到的是不是一个弱女子?
但最近
深圳宝安法院披露一则案例
受害者却是一名男子
更有网友表示:
“民法典也没想到保护令率先保护的是老爷们”
到底是什么情况?一起来看看!
妻子拿菜刀威胁,不得不躲在酒店
徐某(男)与张某(女)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近年来,双方因家庭资产投资、贷款等问题频繁发生矛盾冲突。一天晚上,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张某气急去厨房拿刀与徐某理论。
徐某报警后,公安出警并予以制止。随后,徐某向宝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家庭暴力,并提供报警回执、照片、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上述主张。
深圳宝安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案件上传至家事情感纠纷智慧联调系统,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分别向徐某、张某核实相关情况。
徐某称张某拿刀威胁的行为使他无法正常生活,不得不在外躲避,躲在酒店,不能正常作息。
而张某则认为自己并没有伤害徐某的意思,只是希望徐某在婚姻家庭里能尊重自己、体谅自己,共同把家庭经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