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0 日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直播带货成为电商发展的新引擎。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上半年,电商直播超 1000 万场,活跃主播数超 40 万,观看人次超 500 亿,上架商品数超 2000 万。直播场景越来越丰富多样,产业带直播、老字号直播、非遗直播、文化旅游导览直播、教育公开课直播等纷纷涌现。

相关行业报告显示,2020 年底,直播行业用户规模有望超过 6 亿人,2020 年直播电商销售规模预计达到 9610 亿元。商务部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电商直播超过 400 万场。

据了解到,7 月 1 日,由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也正式实施。《规范》指出,主播向商家、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等提供的营销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并强调在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商业广告的,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此外,《规范》还对网络直播营销平台、商家以及 MCN 等其他参与者,在经营资质、交易秩序、隐私信息保护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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